摘要:区块链技术逃避税1.“区块链”技术为什么会这么火区块链技术如何能够应用到我们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场景中去首先,熟悉一下区块链的特性(摘自网络):去中心化由于使用分...
区块链技术逃避税
1. “区块链”技术为什么会这么火区块链技术如何能够应用到我们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场景中去
首先,熟悉一下区块链的特性(摘自网络):
去中心化
由于使用分布式核算和存储,不存在中心化的硬件或管理机构,任意节点的权利和义务都是均等的,系统中的数据块由整个系统中具有维护功能的节点来共同维护。
开放性
系统是开放的,除了交易各方的私有信息被加密外,区块链的数据对所有人公开,任何人都可以通过公开的接口查询区块链数据和开发相关应用,因此整个系统信息高度透明。
自治性
区块链采用基于协商一致的规范和协议(比如一套公开透明的算法)使得整个系统中的所有节点能够在去信任的环境自由安全的交换数据,使得对“人”的信任改成了对机器的信任,任何人为的干预不起作用。
信息不可篡改
一旦信息经过验证并添加至区块链,就会永久的存储起来,除非能够同时控制住系统中超过51%的节点,否则单个节点上对数据库的修改是无效的,因此区块链的数据稳定性和可靠性极高。
匿名性
由于节点之间的交换遵循固定的算法,其数据交互是无需信任的(区块链中的程序规则会自行判断活动是否有效),因此交易对手无须通过公开身份的方式让对方自己产生信任,对信用的累积非常有帮助。
这些特性,都是根本上的变革,将极大改变我们的生活。其应用场景之一比特币,就完全能够杜绝货币超发、洗黑钱、贪污、避税、假币等各种问题。
在金融领域,除了比特币,现在阿里也在积极应用到公益项目;京东也在做一些创新型的金融产品。
2. 区块链和比特币之间是什么关系
区块链技术是比特币的底层技术,也是比特币的核心与基础架构。比特币一直在没有任何中心化机构运营和管理的情况下运行,后来比特币技术被抽象提取出来,称之为区块链技术,或者分布式账本技术。
(2)区块链技术逃避税扩展阅读:
区块链技术应用于数字货币的弊端:
一是“去中心化”没有流通管理机构。区块链技术本质上是个分布式数据库系统,逻辑结构为单向链表,设计模式基于P2P网 络,这就决定了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虚拟货币没有统一的中心管控系统。
二是数量供给难以有效调控。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虚拟货币发行量是固定的,而根据费雪方程,全社会一定时期一定价格水平下的总交易量与所需要的名义货币量具有一定比例关系,而恒定的货币量显然不能满足不断增长的社会商品价格总额要求。
三是“挖矿机制”难以创造公认价值。比特币本身没有价值,也没有国家信用支撑。有观点认为,“通过不断消耗算力与能源为虚拟货币注入价值”,但为寻找一个符合要求的hash值而消耗百万亿次计算,这显然不是最有效率的选择。
四是生产者和先期持有者易获高额“铸币税”。任何一种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虚拟货币,在其发展的初始阶段都为少数人持有。以比特币为例,最初比特币只是少数人游戏的产物,2010年5月发生的第一次比特币购物是1万BTC购买了25美元的比萨饼,同年7月完成的第一笔比特币交易是0.04美元/BTC。
3. 谁能抓住印度五千亿美元移动支付市场
废钞与税改,是印度莫迪政府竭力推行的两大改革。在反对声中,莫迪政府顶住了压力,坚持将改革进行到底。在印度民众习惯于使用钞票、持有藏匿钞票的情况下,推行废钞改革难度之大可想而知了。
莫迪政府推行废钞改革“有私心”,是从政府本身利益出发,即解决政府税收流失,地下黑色经济交易逃避税收以及严重黑钱行贿受贿腐败问题。莫迪政府显然认为,其中原因是纸币大量流行,钞票现金交易泛滥,难以追索犯罪踪迹。
大量推行电子货币以及未来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的数字货币,确是解决地下黑金交易以及各种腐败行为的有效途径之一。发达国家的美国等都证明了这一点。莫迪政府抓住了要害。我们注意到,在莫迪政府废钞的同时,推出了税收改革措施,即:以单一的国家销售税(GST)来取代繁琐且混乱的邦州地方税,并放宽跨境贸易。当局希望通过此举迫使数以百万计的商人开始纳税,以此打击长久存在的地下经济,增加政府收入,促进经济增长。
废钞仅仅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要有彻底替代钞票现金交易的治本之策。自然而然就找寻到了电子货币。从莫迪政府“废钞”和税改这两个大招来看,印度的电子支付显然是站对边了。
印度发展电子支付的巨大特点与优势已经非常明显了,印度已经具备了快速发展与普及电子支付的政策与民众支持的良好氛围。政府已经出台一系列支持电子支付市场发展的优惠政策。诸如接受电子支付的小商贩可减税;印度政府还要求电信部门到明年一定要能够提供每个用户每个月100兆的免费流量来协助。这些措施都是实实在在鼓励发展电子支付的政策。
民众支持与拥护度极高是印度电子支付市场发展的最好基础性环境。印度一项权威机构调查显示,有86%的印度民众表示愿意在未来一年使用移动支付,远超全球57%的平均水平。这么高比例的民意支持,印度电子支付市场快速发展已经水到渠成了。
印度电子支付市场发展潜力比任何国家都大。印度人口世界老二自不必说了,而印度电子支付包括移动支付市场发展缓慢,占比极低,反而说明其发展潜力巨大。列出几组数据就一目了然了。印度目前每年人均非现金交易次数为11次,而新加坡则有728次;从接受电子支付的销售终端、ATM、收费站数量来看,印度每百万人只有1100个,而在中国,每百万人有1.6万个,在新加坡更是有超过3.1万个。
因此,印度在电子支付方面的增量有很大潜力。究竟有多大潜力呢?到2020年,印度这个亚洲第三大经济体预期将有一个5000亿美元的移动支付市场,将占到该国GDP的15%。
印度电子支付应该会实现跳跃性发展,怎么说?一般电子支付手段是由银行卡、自动柜员机等,发展到互联网支付,再发展到今天的移动互联网支付。印度完全可以直接跳跃到移动互联网支付,甚至区块链技术为基础的数字货币支付阶段。因为,印度在计算机包括互联网基础技术研究领域并不落伍,甚至与美国同步的。印度有电子货币跳跃性发展的技术力量与雄厚技术。
印度已经开始研究与关注区块链技术了。印度有关金融人士表示,运用区块链能够使得电子支付安全、不可破解并且透明。区块链就像Uber和Airbnb一样,免去了‘中间人’,一个人想租房或者叫车,而另一个人有房子要租出去或者有车提供,区块链做的就是把他们聚合起来,形成一个电子合约。说不定在未来,印度区块链技术大面积推广后,现有的移动支付工具也将被彻底颠覆。印度在支付领域看得很远,看到了未来啊!
面对印度5000亿美元的电子支付市场,显然依靠现有印度国内力量是难以满足的。而毫不客气的说,中国移动电子支付已经彻底领先于世界。加之,与印度毗邻的区位优势,中国是分食印度5000亿美元电子支付蛋糕的最佳国度。
中国的支付宝、微信支付以及其他移动支付工具公司一定要仔细研究分析印度市场,紧紧抓住印度大力推行电子支付市场发展的难得机会,占领印度电子支付市场。这不仅能够分食5000亿美元电子支付蛋糕的问题,而且对于推动中印跨境贸易发展都将大有裨益!
4. 如何防范虚拟货币带来的税收风险
自2009年比特币面世以来,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投资行为及经济活动迅速风靡全球,至今,全球虚拟货币总市值已经突破2万亿美元。从区域上来看,我国是虚拟货币投资的活跃国家,由于传统监管手段的局限性,虚拟货币带来的税收流失风险问题值得深入研究探讨。
全面厘清行业涉税数据。早在2017年9月4日,央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其中明令禁止交易平台在我国境内开展“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禁令出台后,一些境内交易平台选择“出海”,以“海外机构”的形式,向国内用户提供相关交易服务,并逐步形成以币安、火币、欧易为龙头的交易所行业。随着近年来虚拟货币市场的火爆,相关平台的交易额迅猛增长,其中头部平台的现货及衍生品24小时总交易额甚至超过万亿元,接近A股市场的单日交易额。2021年9月24日,央行等十部委再次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规定“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境外交易所此前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的服务,可以视为“法无明文禁止”,但必须按照我国税法,就其从我国境内取得的收入,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按照各虚拟货币交易所此前的交易额与收入情况测算,交易所行业总体税收规模相当可观,其余相关行业税收更有待进一步厘清。
建立税收监管整体框架。尽管我国当前对虚拟货币形式的非法金融活动进行了严格限制,但是从当前情况看,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在全球范围内的交易很难在短时间内消失,未来发展的方向也无法确定。同时,在当前法律框架内,我国对于个人持有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并未禁止,而虚拟货币的交易被定义为一种“无效的民事行为”,却并未从法律上明确禁止。从税收角度上来看,对于国内企业和居民参与虚拟货币的境内外交易,我国应加强部门协作与国际多边监管合作,重点防范资金违规跨境流出和利用虚拟货币在境内外避税,并将虚拟货币账户纳入金融账户涉税信息交换之列。同时,我国应完善相关财产申报登记机制,对持有大量虚拟货币的用户进行实名登记与动态追踪。在罚没收缴、重组并购、破产清算等司法领域,要对虚拟货币的处置方式予以明确,避免国家税款流失。此外,税务部门应当主动与央行、金融监管、市场监管、公安司法等部门联动,严厉打击虚拟货币用于地下经济、走私、洗钱、逃税等非法行为。
推动税收征管技术升级。由于当前虚拟货币普遍使用了加密算法及分布式账户等区块链技术,链上的相关经济活动很难通过传统技术进行追踪监管,这就对税收征管技术的升级提出了更高要求。而区块链技术本身具备分布式、加密化、可追溯、不可篡改等特点,这些特征同税收征管的要求是高度契合的,因为税收征管数据本身来源面广,对于辨识真伪、数据分析和保护隐私的要求都比较高。以强化虚拟货币税收征管为契机,全面 探索 区块链技术在税收征管当中的应用,其意义十分深远。可以预见的是,在我国的金税四期工程与智慧税务建设中,关于加密算法、分布式账本、智能合约等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将成为重要的发展方向。
5. 区块链电子发票涉及的主要角色有
区块链电子票据涉及的角色分为服务提供方和服务使用方,服务提供方包括共识节点、监管节点、业务节点;服务使用方包括财政部门、开票单位、收票方、用票方和监管部门
6. 2023年税务三大新体系
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全文如下。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精神,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持性、保障性作用,助力河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到2022年,在税务执法规范性、税费服务便捷性、税务监管精准性上取得重要进展。到2023年,基本建成税务执法、税费服务、税务监管三大新体系。到2025年,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二、主要任务(一)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1.积极推进智慧税务建设。将智慧税务融入“数字河北”和“新型智慧城市”规划,构建河北特色智慧税务品牌和体系。建立税务部门与相关部门涉税涉费数据常态化共享、交换和汇聚联通机制,推进线上线下数据有机贯通。拓展“冀时办”平台涉税涉费服务功能,促进多部门业务联办。2022年基本实现法人税费信息“一户式”、自然人税费信息“一人式”智能归集,2023年基本实现税务机关信息“一局式”、税务人员信息“一员式”智能归集。2025年依托智慧税务,实现税务执法、服务、监管与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深度融合、高效联动、全面升级。2.落实发票电子化改革任务。2021年上线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24小时在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电子发票服务。推进铁路、民航等领域发票电子化,2025年基本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3.有序有力推进数据共享。依托“河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2025年年底前建成税务部门与相关部门数据共享协调机制。依法规范税费数据共享和涉税涉费信息提供,打造规模大、类型多、颗粒度细的税收大数据。完善税收大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建设和网络安全平台应用,落实常态化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和检查机制,健全数据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4.深化大数据和新技术应用。做好税务统计标准与国家统计标准有效衔接,完善指标,打造税收分析拳头产品,服务政府决策。探索区块链技术在税收工作中的应用。推动住房建设、自然资源部门信息实时共享,实现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和网上(掌上)办税。(二)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5.严格税收管理权限。坚决维护税法权威,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规范税收政策管理,保障征纳双方合法权益。6.维护税费征收秩序。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坚决防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不到位、征收“过头税费”及对税收工作进行不当行政干预等行为。加强对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支持税务部门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动态把握经济税源,把依法和科学贯穿组织收入工作始终,将组织收入和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纳入执法督查重点统筹安排。7.健全地方税费法规政策。稳步落实健全地方税费体系工作,配套做好涉税涉费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措施的立改废释工作。适时修订《河北省税收征管保障办法》,推动其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做好非税收入管理法制化建设。8.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进一步落实税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3年基本建成税务执法质量智能控制体系。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推进京津冀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9.不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推广“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在税务稽查中开展“说理式执法”。运用税收大数据精准筛选中高风险纳税人,以“信用+风险”为基础实施精准执法,防止粗放式、选择性、“一刀切”执法。准确把握涉税违法与犯罪界限,做到罚当其责。在税务执法领域推广“首违不罚”清单。完善平台经济税收征管服务措施,以问题为导向完善税务执法。10.推进税务执法区域协同。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深化京津冀执法信息互通和结果互认。简化涉税涉费事项跨省迁移程序,落实全国通办事项清单,2022年基本实现资质异地共认,2025年基本实现全国通办。11.加强税务执法内部控制和监督。升级内部控制监督平台,优化税务执法内控监督体系,2022年基本构建起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税务执法风险信息化内控监督体系。税务部门主动开展政策落实、风险应对和执法专项督察,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对税务执法行为的监督。制定“一案双查”问题线索移交标准,规范税务稽查、督察审计等部门问题线索移交工作。12.提升税收服务重大发展战略水平。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发展和北京冬奥会筹办等国家重大战略和国家大事,创新税收执法、服务、监管、共治措施。与京津加强协作,优化京津冀协同发展税收便利化举措,发挥京津冀协同发展促进作用;推动改革措施在雄安新区先行先试,打造先进的征管服务体系;完善服务和管理措施,在冬奥项目建设、冰雪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税收作用。(三)提供高效智能税费服务13.实现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依托税收大数据云平台,主动甄别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2022年实现通过电子税务局向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税费政策,促进税费优惠政策落地,实现优惠政策直达快享。进一步简化税费优惠政策申报享受程序,持续扩大“自行判别、自行申报、事后监管”范围,确保便利操作、快速享受、有效监管。14.大幅减轻办税缴费负担。利用已采集和共享数据,减少纳税人缴费人重复报送。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容缺办理事项配套制度,持续扩大涉税资料由事前报送改为留存备查的范围。15.全面改进办税缴费方式。2021年年底前基本实现企业税费事项能网上办理、个人税费事项掌上办理,拓展“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服务。推进电子化、要素化申报模式,2022年年底前探索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年度汇算和部分优惠政策自动预填申报。2022年实现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2023年年底前实现企业所得税、契税等税费的自动提取数据、计算税额和预填申报。16.进一步压减纳税缴费次数和时间。依法简并部分税种征期,实现增值税、消费税主附税合并申报,大力推进税(费)种综合申报。加快企业出口退税事项全环节办理速度,2021年年底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7个工作日内,2022年年底前正常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6个工作日内,高信用级别企业进一步压缩时限。17.积极推进智能型个性服务。改造12366税费服务平台,2022年基本实现全国咨询“一线通答”。建设远程问办中心,实现“远程帮办、问办结合”服务模式。运用大数据智能分析纳税人缴费人实际体验和个性需求,精准提供线上服务。优化设置现金税费征收窗口等线下服务,满足特殊人员、特殊事项服务需求。18.完善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保护机制。完善纳税人缴费人权利救济和税费争议解决机制,探索建立纳税人缴费人诉求有效收集、快速响应和及时反馈机制。做好纳税人缴费人信息管理和保护,依法严厉打击个人信息泄露和滥用行为。严格监督检查,依法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疏于监管造成纳税人缴费人重大损失责任。(四)精准有效实施税务监管19.大力推行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实名办税缴费,将纳税信用融入河北社会信用体系,规范、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和办法,发挥纳税信用在“诚信河北”中的作用。推进京津冀纳税信用评价信息共享,结果跨省(市)查询和纳税信用激励。落实信用评价制度,对纳税缴费信用高的市场主体给予更多便利。推广动态“信用+风险”监管方式,健全以信用评价、监控预警、风险应对为核心的新型税收监管机制,逐步健全以“数据集成+优质服务+提醒纠错+依法查处”为主要内容的自然人税费服务与监管体系,完善高收入高净值人员的税费服务与监管机制。20.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和监管。推进风险分析结果分类处理,将高风险纳税人作为随机选案的主要对象。对逃避税问题多发的行业、地区和人群,根据风险适当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推进跨部门联合抽查。加强预防性制度建设,加大对隐瞒收入、虚列成本、转移利润以及利用“税收洼地”、“阴阳合同”和关联交易等逃避税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21.依法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实现发票开具、使用的全环节即时验证和监控,促进对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由事后打击向事前事中精准防范转变。健全涉税违法查处体系,推动建立常态化、制度化多部门合作机制。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打击“假企业”虚开发票、“假出口”骗取退税、“假申报”骗取优惠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严查处曝光重大涉税违法犯罪案件,将信用记录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平台,实施联合惩戒。(五)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22.持续加强部门协作。推动电子发票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存储。开展“银税互动”,助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完善税务部门与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信息共享和联动执法,做好地方税征收管理和跨部门协同监管,提升协作征管水平。23.持续加强社会协同。引导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发挥作用,支持第三方按市场化原则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做好涉税中介机构监管、信用评级和复核,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落实涉税专业服务信息公告和推送制度,拓宽渠道,便利纳税人缴费人自主选择。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化青少年税收法治教育,营造诚信纳税氛围。24.持续加强税收司法保障。落实税务部门和公安机关联合办案机制,搭建税警协作信息平台,实现税务、公安部门内案件信息联通。依托“河北省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数据化合成作战指挥中心”,推动税警合署办公。税务部门主动配合检察机关查找不依法履行税务监管职责的行为。审判机关要落实案例指导工作有关规定,加强涉税涉费司法案例指导工作。(六)切实强化税务组织保障25.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完善纳税人缴费人分级分类管理,优化业务流程和岗责体系,适当上移全局性、复杂性税费服务和管理职责。科学配置人力资源,调优配强风险管理、税费分析、大数据应用、税务稽查等领域力量。26.提升干部能力素养。推进税务干部与地方干部的交流,推进税务部门素质提升“1115”工程和“3613”人才培养计划。开展税收专业化能力培训,推动教育培训数字化转型。27.提升绩效考核评价。推动绩效管理渗入业务流程、融入岗责体系、嵌入信息系统,提升自动化考评水平。完善税务系统个人绩效考评办法,优化结果运用。三、组织实施(一)健全推进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在依法依规征税收费、落实减税降费、推进税收共治、强化司法保障、深化信息共享、加强税法普及、强化经费保障等方面提供支持。省税务局要加强组织协调,牵头抓好贯彻落实。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二)加强跟踪问效,严格督导考核在税务领域深入推行“好差评”制度,建立健全定期监督检查和评估总结机制,促进改革目标落到实处。完善正负向激励机制,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坚持做到“三个区分开来”,积极调动和激发各方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改革宣传和解读工作,利用各类各级媒体和平台宣传改革部署、工作进展和取得成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预期,为改革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7. 现在区块链开发票咋个不免税
因为没有申请。
具体的申请步骤如下所示:
1、登陆进入电子税务局,点击要办税,再点击事功办理。
2、点击发票,勾选票种核定之后点击办理。
3、勾选区块链电子发票,输入需要申请的份数。点击页面右下角的下一步,点击下一步。
4、最后点击提交即可。有些地区会自动给企业核定,这样就可以免申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