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监管沙盒申请,区块链ico沙盒计划区块链ico监管沙盒

zhousys 区块链知识 2023-11-16 10:18 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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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ico监管沙盒

㈠ 链改/数改经济学家—邓鹏飞

邓鹏飞

邓鹏飞(1982年,湖南永州籍),现北京开放大学《企业证股同权》课题组负责人,链改/数改经济学家,品牌链商联合创始人,原日本软银金融研究院首任负责人,国内最早采用区块链技术服务于企业的商业落地专家之一,深度服务过70+家企业链改/数改,于2019年率先提出企业“证股同权”商业模型、全球首创AB通证模型,2020年联合创办品牌数字链商,用AB通证经济模型已为多家企业落地了销售额百倍增长到并购上市,赢得企业的高度赞誉。

中文名:      邓鹏飞

国    籍:      中国

名    族:      汉族

籍    贯:      湖南

出生日期:   1982年

人物简介

邓鹏飞

北京开放大学《企业证股同权》课题组负责人

链改/数改经济学家

品牌链商联合创始人

原日本软银金融研究院首任负责人

国内最早采用区块链技术服务于企业的商业落地专家之一

人物经历

2003年至2009年就职于海尔集团公司,曾任湖南、浙江海尔工贸公司市场总监、产品经理、工贸公司洗衣机事业部总经理,在集团率先建立网格化经营,被收录《海尔职业经理人》,并成为海尔推进“家电下乡”时期的核心战略案例。

2010年自主创业,开始研究移动互联网行业产融企业策划咨询工作,2015年起专注于研究区块链技术赋能实体企业的落地方案,将传统资本与区块链金融完美结合共同发展,与各行业共同打造数十家服务机构平台,助力企业产融链改/数改的生态发展。

个人成就

撰写的《企业区块链资产应用白皮书》在2017年荣获工信部颁发“创客中国”活动二等奖,也是首批采用“监管沙盒”方式让数百家企业试验区块链的核心方案,并推动着国内的企业和七家产业园实行“链改”先行先试模型。同时与各个政府机关 共同推动行业建立区块链产业园区,其中包括海南工业和信息化厅“链上海南”、赣州经济开发区金融监管沙盒园、青岛链湾、佛山南海、长沙新经济开发区、雄安新区、广州黄埔区、越秀区。

深度服务超过70家企业进行区块链技术链/数改和产融的落地实施,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企业有山东云游天下共享房车、京东美德鲜广东省菜篮子工程、鄂尔多斯万创矿业、深圳钧濠地产HK00115、酱酒香港第一股官酝控股HK08513,浙江现代联合集团等等。

链改行业规划

优选区行业:

       1.营养保健品        2.二手车

       3.农产品               4.养老服务

       5.茶业                   6.货运

       7.养殖                   8.建筑业

       9.医疗服务           10.家政服务

       11.保险

次优区:

       12.农副食品         13.文化艺术品

       14.珠宝首饰         15.新零售

       16.家电业             17.美容美发

       18.宠特服务         19智能照明

       20.彩票博彩

鼓励区:

       21.酒业                    22.化妆品

       23.汽车服务业         24.地产中介

       25.游戏业                26.农资

       27.计算机手机         28.玩具娱乐

暂缓区:

       29.服装服饰           30.乳制品

       31.酒店                  32.水产

       33.橡胶业               34.设备租赁

       35.无人零售           36.采矿

       37.印刷业               38.烟草

       39.工程制造业

结语

㈡ 央行认定ICO属于变相非法集资是真的吗

9月2日据报道,8月21日,央行总部收到了相关紧急报告,该报告条分缕析,明确指出,用实质重于形式的穿透式监管来看,ICO属于变相非法集资。

引述之情人士称,央行相关人士研究了大量的ICO白皮书,得出的结论是:“90%的ICO项目涉嫌非法集资和主观故意诈骗,真正募集资金用作项目投资的ICO,其实连1%都不到。”

ICO是全称为Initial Coin Offering,首次数字代币公开发行的简称,模仿股票市场的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而来。即项目发起方可以通过区块链技术发行初始代币的方式去获得融资,不过初始代币不能用法定货币(人民币、美元等)购买,因为这违反了各国关于融资的法律法规,而需要用比特币、以太坊等流动性较好的数字资产购买。

人民银行科技司副司长、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姚前日前撰文指出,目前ICO处于法律监管的边缘,从制度建设出发,应该尽快在法律上给予ICO一个说法。他建议,对ICO实施沙盒监管(在一个“安全空间”内,金融科技企业可以测试其创新的金融产品、服务、商业模式和营销方式,而不用在相关活动碰到问题时立即受到监管规则的约束)的方式。

8月16日,北京市金融局局长霍学文也曾在一次内部闭门恳谈会中表示,互联网金融、区块链和ICO,只有依法合规规范发展才有生命力,任何违规和滥用都将获得惩治。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所有金融活动都要纳入监管。凡是“管别人钱的活动”都要纳入监管。区块链创新,互联网金融的创新,ICO的创新,但是如果不控制好风险,那么所有的创新一定会走向它的反面。如果说传统金融风险是1.0,互联网金融风险是2.0那么现在的区块链和ICO风险就是3.0。”霍学文在此次会议中表示。

㈢ 区块链项目海外主体基金会选择新加坡的好处

为什么在新加坡做ICO比较热门呢?

近日,链塔智库BlockData发布了《全球区块链50国之新加坡》,报告显示,新加坡已经成为全球ICO中心,基金会、孵化器等配套发达,2016年开始的沙盒机制、中韩政策限制下的ICO出海,促进了新加坡ICO及相关产业的发展。

为了解决不合规,不受监管的ICO行业,就需要获得国际社会的认可,这时候有人就会想到了,设立基金会来运作。由于基金会属于非营利性组织,非盈利机构发行的项目属于公众事业,更容易获得国内外人士的认可,恰好新加坡政府非常支持ICO技术,大力发展区块链技术,同时给予政策上的优惠,所以到新加坡设立非盈利组织基金会成为广泛共识,这也是为什么注册区块链ICO基金会都选择在新加坡的根本原因!

ICO项目主体申请新加坡非盈利基金会的条件:

1.准备以XX FOUNDATION LTD结尾的公司名称帮助查名。

2.提供两位董事的身纷证或者护昭。

3.选定两个近似的经营范围。

一般申请流程在十五个工作日左右就可完成新加坡基金会注册。

新加坡后期法律服务完善:

自己发行代币一般都是注册新加坡的基金会来做为发币主体,并且新加坡也好做合规,后续服务也完善。像项目对接交易所一般被要求出具TOKEN非征券化的性质证明,这个也可以由新加坡专业的律师事务所持牌律师依据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相关规定,由律师针对代币非征劵属性、并符合反铣钱法等相关规定出具专业法律意见。

㈣ “ICO将被纳入监管”是什么意思

今年上半年以来,国内以虚拟货币筹集资金的ICO项目爆炸性增长,针对ICO是否非法集资惹争议。根据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发布的报告,2017年以来,通过各类平台完成的ICO项目累计融资规模达63523.64BTC、852753.36ETH以及部分人民币与其他虚拟货币。以2017年7月19日零点价格换算,折合人民币总计26.16亿元。累计参与人次达10.5万。8月24日,银监会首次针对虚拟货币筹资做出规定。银监会起草了《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指出:未经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虚拟货币等名义筹集资金的行为,应当进行非法集资行政调查。非法集资参与人应当自行承担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据报道,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局长霍学文曾在一场闭门会上指出,凡是“管别人钱的活动”都应该纳入监管。全国人大常委财经委副主任、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理事长兼院长吴晓灵日前也公开指出,从国际上看,目前美国已经将ICO作为证券品种来进行监管。中国央行也已经对比特币做过相应表态(指出比特币不具备货币属性),预计还会有进一步的监管措施出台。

㈤ 沙河实践在区块链产业创新和监管创新中取得什么成果

沙河实践在区块链产业创新和监管创新中取得的成果内容如下:
1、推动区块链技术的发展:未来沙盒可以推动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帮助开发者更好地利用区块链技术,为新的应用场景提供更多的可能性。
2、促进监管创新:未来沙盒可以旅拦促进监管创新,为政府和监管简行机构提供一个实验性的环境,让拆咐胡他们能够更好地了解区块链技术,并尝试新的监管模式。

㈥ ICO将被纳入监管是什么情况

8月28日,一位证监会内部人士向记者确认,近期火热的ICO引起了监管层的注意,目前在准备各种材料。“目前ICO风险很大,从长期来看,肯定要被纳入监管。”

4问ICO

1、ICO该不该纳入监管?

纸贵科技CEO、墨链总发起人唐凌告诉记者,ICO应该纳入监管。在财富效应示范之下,目前“传销币”、“空气币”太多了,很多项目还未确定便能融资,投资者炒币很疯狂,风险很大。

中国科技金融法律研究会理事肖飒认为,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强化金融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穿透性”,所有金融业务都要纳入监管。ICO也应该纳入监管。金融创新,只有依法合规规范才有生命力,任何违规和滥用都将适得其反。

李林表示,由于目前ICO融资后在资金的使用上没有监管,融资之后的资金去向成谜。他建议,监管应该注意投资者适当性。

2、ICO应当如何监管?

OKCoin币行副总裁田颖认为,ICO的监管,首先是明确法理定性。对ICO的企业进行登记式管理、对ICO募集的代币进行公开透明的托管管理,项目发起方、代币流通平台、第三方宣传机构,对项目真实性需要加强考察,增加投资者风险教育,有效控制风险。这些监管办法都可以在定性后执行。也有很多法学专家建议参考英国、新加坡推行的金融科技沙盒监管系统,将创新和风险间的矛盾最小化。

对于如何监管,唐凌建议设置项目审核和尽调。目前ICO项目是“自审自过会”,虽然代投平台也会审核,但是没有备案。同时,应设立资金托管。前期有媒体曝出个别平台拿资金沉淀去购买理财产品,这就是没有资金托管导致的,容易出现平台卷款跑路。此外,规范化管理,资金拨付不要一次性给完。很多创业者没见过这么多钱,不知道怎么花,容易出问题。

肖飒认为具体监管抓手为:产品登记、信息披露、资产托管、项目真实、合格投资。

“进行产品备案登记是监管机构了解和监控高风险金融业务的有效方法;信息披露是常规方案,能够让项目更透明;资产托管,防止涉众案件;项目真实,是对ICO发行方的最低要求;合格投资,将风险和投资者分级匹配,约束投机资金。”肖飒说。

3、ICO监管难点在哪儿?

唐凌表示,监管难点在于:现在很多平台通过智能合约就能ICO,尤其是通过以太坊的项目,不需要经过平台,自己就可以募集,私募行为比较多,风险大。

田颖认为,认定ICO的性质是推进监管的一个难点。ICO有点类似众筹,但又跟众筹不完全相同。美国SEC在前一阵公布了对THE DAO代币的调查结果中,认为该代币具有有价证券范畴,归证监法监管范围。这次判定,也是美国监管层花了大量的时间研究和分析的结果。有一些非证券类代币可能期望得到的是某些产品的使用权,那就不属于有价证券这个范畴了。

她认为,ICO是互联网产物,有些ICO项目是全球化运营的,在管理过程中,需要增强国际间协调。还有就是,监管的力度应该到什么地步。

肖飒表示,对于ICO的本质,业内存在分歧。如果把ICO的本质定性为“以物换物”,用一种特殊的虚拟货币换取另一种特殊的虚拟货币,尚可解释。

如果ICO项目直接募集“法币”,包括人民币、美元、欧元等,则可理解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存款”,一旦符合刑法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要件,则可能构成犯罪。

肖飒认为,如果ICO项目有分红条款,则有股权标志,如果项目有回购条款,具有“保本保息”的嫌疑,类似理财产品,没有牌照而发理财产品,这实际上是一种非法经营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如果非法经营较难界定,那么上述行为很可能认定为传销。很多ICO项目在推广过程中,有推广奖励行为,比如“拉一个投资者返代币”。

4、监管对ICO的影响?

维优元界CEO初夏虎对新京报记者表示,监管层应该规范ICO的发展,尤其是设立“合格投资人制度”,因为很多普通投资者并没有高风险承担能力,不应该参与这么高风险的项目。如果没有合格投资者制度,容易造成社会问题。

对于监管的影响,田颖表示,短期来看对目前市场是冲击,长期看是利于整个数字资产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真正做到让市场先健康,再高效。另一方面,监管也会使优质的项目能够呈现其价值。

华创证券一份研报认为,ICO的创新趋势值得关注,长期来看,随着其影响力越来越大,接受监管才能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而具备较强实力的ICO平台或项目有望率先拥抱监管,平衡创新属性与潜在风险,成为ICO未来发展的受益者。

㈦ ICO和IPO有什么不同

1、发行要素

IPO项目发行的是公司股份(share),发行的主体是公司法人,募集的是法定货币,如美元、人民币等,募集到的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各类活动;而ICO项目发行的是“代币”(Coin),发行的主体是数字货币项目开发者,募集的资金是已有的数字货币。

2、发行进展速度

IPO项目往往需要很长时间,要经过一系列繁琐的程序,整个IPO流程走完可能需要6个月时间,这还不算前期规划阶段;而ICO项目则不需要走繁杂的程序,整个ICO在线上完成,投资者线上投资,项目发行人在线上融资,效率非常高,进展很快。

3、监管审核

IPO需要监管机构审核通过后才能发行,相关法律健全;而ICO不需要监管机构审核,因为ICO作为一个新兴事物成长速度太快,监管者跟不上其发展步伐,相关的法律也未能健全。

4、跨境融资

IPO项目的融资往往局限于一国或一地区,且受监管机构的监管;而ICO项目是线上融资,其技术基础是区块链技术,有着去中心化的特点,不受约束。

5、投资者收益

对投资者而言,投资ICO项目时,投资者以其持有的数字货币来购买“代币”,当“代币”成功上市交易后,其价格会大幅波动,投资者可高价抛售获利;当投资IPO项目是,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其股价通常也会大幅上涨,也可从差价中获利。

6、股权、决策权

IPO发行的股份不仅仅只是一种投资标的,它也代表着一定比例的股权,股权意味着决策权,持股人对公司的重大决策有发言权、决策权;而ICO则是一种纯粹的投机产品,靠其价格波动获利,持有“代币”的投资者并不享有对该项目的决策权或影响力。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ICO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IPO

㈧ 新加坡基金会是什么和区块链有何关系

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




新加坡基金会属于海外主体,从性质上来说,新加坡基金会属于非盈利组织

其中新加坡非盈利组织有三种:

1)公众有限担保公司
2)社团
3)慈善信托
如果您是用于做区块链项目的,就是上述的第一种,也就是公众有限担保公司。

名称应该是XXX FOUNDATION LTD.或是XXX FUND LTD.
就是常说的新加坡XX基金会或XX基金。
当然注册公司的形式有以下两种:
新加坡注册公司有两种类型:

1,新加坡基金有限公司,以PTE.LTD结尾 ,有限责任公司类型
2,新加坡基金会,以LTD结尾,公众公司类型
公司的性质不一样,有限公司是股份制,基金会是不含股份,是公众担保类型
区块链 数字货币的运营需要注册哪种类型基金会呢?

我们众所周知的比特币、火币、比原链这些注册的都是非盈利基金会,可信度会更高。
做区块链需要发币的话,需要有专业的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才可以,普通有限公司不能满足这个条件,只有基金会才可以,普通公司也不能满足这个要求。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哦~

㈨ 盘点世界各国对加密货币的态度

任何事物常有两重性,以BTC为代表的数字货币有“去中心化、点对点交易”等优势,但也普遍存在着许多缺点。比如:数字货币不容易受资本管制、数字货币能够用以黑市交易等、更有诸多的毫无实质性价值的ICO项目。

简单地说,各个国家对数字货币的安全监管对策大概分成三种:

1、 措施较严苛的国家:中国,关闭数字货币兑换人民币的集合竞价,金融机构和支付服务组织都不能参与虚拟货币交易。

俄罗斯、约旦 :中央银行严禁金融机构参与BTC以及数字货币的买卖交易。

2、 实施相应程度上受限的国家:美国虽实施牌照化管理方法,但牌照却太难申请办理。

韩国 为严厉打击洗钱等犯罪行为,严禁匿名银行账户买卖交易,未满十八岁投资人和外籍人严禁在韩建立数字货币账号。

日本 金融监管组织下令很多家数字货币交易中心整改落实合规管理对策。

3、实施彻底对BTC开放的国家: 新加坡 早就在2016年便发布了广为人知的“沙盒”机制,即在 事前报备的状况下,准许从事专业和现阶段相关法律法规有一定的矛盾的业务流程 ,即便之后被官方停止有关业务流程也不容易追究其有关法律责任。

“沙盒”制度让区块链技术企业得到了巨大的自主创新发展空间,使新加坡变成世界各国为避开该国现行政策而赶赴国外ICO的一方红土,也让新加坡变成了在亚洲对ICO最友善的发达国家,现阶段我国大部分的ICO项目都是在新加坡发行的。

下列盘点部分国家和地区对BTC的看法:

中国:个人能够拥有并买卖BTC,但法律法规严禁金融投资公司比如金融机构这样操作。

2013年12月5日,中央人民银行(PBOC)最先通过严禁机构解决虚拟货币交易管控BTC。

2013年12月16日PBOC对于三方支付平台处理方严禁应用BTC买卖交易。

2014年4月1日PBOC命令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支付企业两个星期内关掉虚拟货币交易账号。

2017年2月9日,PBOC并非通过法律法规方法,反而是“任务”方法延迟时间或是中止BTC提取服务项目。

2017年9月4日,中央银行等发布公告,全面禁止ICO和虚拟货币交易平台。

2020年年初,中央人民银行宣布潘功胜领导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将严厉打击挖矿。

欧洲 :BTC在欧洲非常风靡,因为欧洲的债务危机、国家人民的财产无法得到相对应的安全保障、通货膨胀率比较严重、国家政府部门的无作为等,全部都是造成BTC在欧洲大受欢迎的根本原因。群众在生活消费的情况下,还要收巨额的税款。因而,群众和商户都乐于利用BTC买卖交易。

德国 :BTC行业发展趋势相对来说标准规范,现已列入到国家的监管体系。有消息流传BTC被德国视为数字货币,但紧接着政府部门辟谣说,只不过把它用作个体数字货币、货币符号。个体使用BTC整年内免税政策,但进行商业行为要缴税。

英国 :未对BTC进行过多安全监管,也没规定贯彻落实反洗钱法基本原则,推行了沙盒安全监管制度,能够容错机制。

阿根廷 :因为阿根廷金融危机,资产不断流失,阿根廷的 社会 经济发展经常出现停滞不前,群众的资产无法得到相对应的保障,阿根廷群众期望寻找某种新的投资方法来确保自身的资产不掉价,因而BTC在阿根廷交易非常频繁。

非洲 :有新闻称非洲某些国家也刚开始接受认知和接受BTC,在其中兼具象征性的便是肯尼亚。

越南 :政府已经委托多家政府机构来审核虚拟货币和资产的监管问题。到2022年12月份,将会由国家银行、司法部、通信部、越南政府贸易部以及其它部门一起来发布该监管框架。 对于BTC越南政府选择了监管创新而不是禁止。

乌克兰 :正处在战争风暴中的乌克兰今年2月份通过了法案,确立了比特币等加密货币在该国的合法地位。

中国台湾 :在台湾,比特币被认为是洗钱工具。台湾央行行长Perng Fai-nan表示,比特币应该被添加到国家AML预警系统中,以防止洗钱。尽管过去几年,这种数字货币的升值相当强劲,但台湾也加入了监管比特币的一方,就监管的必要性发表正式评论。

菲律宾 :菲律宾央行主管,Nestor Espenilla,谈到了首次币发行规制,并认为比特币合法化是安全的。菲律宾央行对比特币等金融技术持开放态度。

印度 :印度财政部国务部长Anurag Thakur指出政府正在考虑与数字资产有关的问题作为政府的主要议程之一。

虽然一些国家的做法是试图将其扼杀,但潮水来得太快了,各国政府试图淡化比特币的最有可能的方式之一,是通过创建自己的数字货币,但这是否能成功还有待考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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