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深圳警方虚拟货币1.被朋友骗去买虚拟币钱被骗了法律分析:虚拟货币交易被骗公安机关立案的可能性不大,因为虚拟货币交易骗局一般涉及的人数多、范围广、金额小、匿名性...
深圳警方虚拟货币
1. 被朋友骗去买虚拟币钱被骗了
法律分析:虚拟货币交易被骗公安机关立案的可能性不大,因为虚拟货币交易骗局一般涉及的人数多、范围广、金额小、匿名性较强。公安机关收集取证较难、抓捕行动也难以进行,因为大多虚拟货币骗局的创世运营团队的信息是不公开的,无从取证,也许主谋被抓以后也会成为受害者。随着虚拟货币的流行,与之相关的纠纷频频出现。近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宗因投资买卖虚拟货币引发的纠纷。法院提醒,虚拟货币的投资交易不受法律保护,投资者要保持清醒理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2. 广东警方打掉一境外“杀猪盘”诈骗团伙,什么是“杀猪盘”骗局
杀猪盘骗局就是先把猪养肥,然后一次性宰杀。骗子先会通过网络加陌生女性好友,然后把自己伪造成高富帅,通过花言巧语去打动女性。有些女性以为自己遇上了真爱,逐渐对对方放下警惕心,取得信任后骗子会告诉对方自己遇到了一些紧急的事儿,需要几万块钱周转,有些女子就觉得对方那么有钱,不会欺骗自己,等把钱转过去了,联系不上对方,才相信自己被骗了。
平时怎么预防这类骗局?
首先不要把自己的联系方式往外泄漏,骗子可能会通过非法网站购买他人联系方式。所以遇到陌生人加好友时不认识可以直接拒绝,就算不小心点到了同意,发现对方给自己发花言巧语的语句,就要提高警惕。现实不是电视剧,没有哪个高富帅会刻意注意别人,我们要认清现实,及时屏蔽对方是最好的做法。
3. 普银币诈骗案有3千多投资者被骗吗
这两年,如果不晓得“区块链”“比特币”这些流行词,都不好意思出门。一时间,各种打着“去中心化”“运用区块链技术”旗号的虚拟货币大行其道,让人难辨真假。这不,深圳某公司发行了一种号称“全球首个本位制数字货币”,并有100亿藏茶背书的“普银币”出了事,3000多位投资者被骗,甚至有投资者数百万元打了水漂。
这两年,比特币猛涨,让不少投资者格外关注区块链,各种虚拟货币一夜之间涌出。虽然挂上了区块链、数字加密等高大上的技术名词,投资者最关心的还是资金安全问题。
普银币宣称其与藏茶实物资产对应,流通价值高,增值前景广阔。且普银集团母公司已开始筹备上市,并得到国际认可,2016年9月在韩国平台首发,未来将会在新加坡、日本等平台陆续上线。这些渲染的前景,让大批投资者蜂拥认购。
在普银币贴吧,投资者们相互交流经验,“为什么普银币今天猛涨”“今天怎么又狂跌”,形同股市涨涨跌跌的普银币,让投资者们操碎了心。直到2017年12月份,贴吧里讨论的热点开始变为“普银钱包里的币能不能找得回来”。
投资者们开始惊慌,他们找到普银的办公地,这家公司幕后老板已经消失,办公室里只有三三两两的工作人员在撑场子,已经形同停业。“普银跑路”的传闻开始四起。
2017年11月,深圳市市场稽查局曾对普银区块链作出行政处罚,对当事人利用宣传资料发布含有虚假内容广告以及在网站上发布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普洱币)广告,通过回购对普洱币的未来收益作出保证性承诺行为,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合计120万元。
事实上,警方早已经介入调查。2017年6月15日,南山警方接群众举报,深圳普银区块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银公司)存在非法集资的情况。经查,普银公司通过“趣钱网”P2P平台,非法吸收公众资金,骗取被害人约3.07亿元人民币,并有集资诈骗嫌疑。南山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件侦查工作。
今年3月28日,南山警方对普银公司涉嫌集资诈骗案开展收网,成功抓获潘某东、熊某龙等犯罪嫌疑人6名。目前正在追逃其他犯罪嫌疑人,追缴赃款,为受害人最大程度挽回损失。警方督促其他在逃犯罪嫌疑人,尽快投案自首,主动退赃,争取从宽处理。
4. 2018快捷币最新消息,现在怎么样了,是真的传销吗
是传销的,快捷币创始人已经跑路,快捷币无法兑换。
深圳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姚志亮告诉记者,这个所谓的快捷币可以定性为传销诈骗,也属于非法集资项目,这类项目目前国家正在严厉打击,而从事所谓快捷币推广,将会被以组织领导传销罪名追诉。
据资深玩家介绍快捷币很有可能是蒂克币的再生盘,就是说原班人马打造的,蒂克币做不下去了就再找一个把戏来代替继续坑钱。早期可以赚到钱,云矿机就是复利盘,静态一百天回本。那么实质上所谓的去中心和可流通都是假的,因为它不具备加密数字货币的属性。
(4)深圳警方虚拟货币扩展阅读:
快捷币属于山寨币,下载比特币源代码,对源代码稍微加以修改(数量,加密方式等)即产生了快捷币,这也是所有山寨币产生的技术基础。
其次,从类型上讲,属于企业币。虽然快捷币号称不受央行管控,但是每一个投资者有定向的投资对象(购买云矿机),这就意味着快捷币不是去中心化的虚拟货币。
5. 虚拟货币报警不立案怎么办
法律分析:这种情况向同级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虚拟货币也是一种个人资产。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如果被骗金额较小,即使去报警,警方一般也不会去立案。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涉及金额太小,达不到立案的标准;而是侦破难度较大,浪费人力和物力。
诈骗罪是数额犯,行为人采用诈骗的方式骗取公私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能构成诈骗罪,予以立案追究。
(一)若个人被骗金额超过2000元及以上,报警才给予立案。
(二)若个人被骗金额低于2000元,警方不予立案。则按盗窃处理,做相应报案记录。
但是建议去派出所报案,并提供有效证据。当受害人数、涉及金额累计达到一定数额时,警方也将会立案调查。因此,诈骗2000元及以上是可以立案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七条 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6. 普银币非法集资手段是怎样的
2009年,中本聪提出了比特币的概念。随后,各种虚拟货币大量产生。而在2012年后,国内开始大量出现打迟冲着虚拟货币的幌子进行非法集资的案例。2017年6月15日,深圳南山警方接举报,称深圳普银区块链集团有限公司以虚拟货币“普银币”为幌子,存在非法集资犯罪问题。
经查,深圳普银区块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其官网和收购的“趣钱网”P2P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资金,迟旦脊并有集资诈骗嫌疑。
2018年3月28日,南山警方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查封茶叶约10万饼。南山警方昨日通报,据统计,当前受害人超3000人,涉案金额约3。07亿元,最高单个损失约300万元。目前正码渗在追逃其他犯罪嫌疑人,追缴赃款。
7. 普银币骗局被破了吗
南山警方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御让了这起以发行虚拟货币为由行诈骗之实的集资诈骗案,目前已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涉案金额3.07亿元。正值“5・15”打击和预防经济犯罪宣传日,警方提醒投资者要增强风险意识,不要被区块链这类华丽的外衣蒙蔽双眼,作案人员宣扬的高额收益往往背后是巨大风险。
早已经在3000多人被骗3亿,普银币集资诈骗案告破引人深思。今年以来,已经发生不少起加密货币集资诈骗案件,深圳当地警方近期侦破一起涉案金额超过3亿元的集资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普银币集资诈骗案普银币骗局曝光2017年6月15日,深圳市南山区警方接群众举报称,深圳普银区块链集团有限公司存在非法集资的情况。
经查,该公司通过“趣钱网”P2P平台,非法吸收公众资金,骗取被害人3.07亿元人民币,并有集资诈骗嫌疑。南山区告链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件侦查工作袜拆孙。
8. 你好,请问普银币合法吗
比特币崛起以来,虚拟货币热潮不断,区块链站上新风口,然而这些“新事物”敏穗也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迅正新型诈骗。5月14日,深圳南山警方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了一起以发行虚拟货币为名、行诈骗之实的集资诈骗案。
涉案虚拟货币为“普银币”,由深圳普银区块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其官网和收购的“趣钱网”P2P平台发行。
据昨日通报,当前受害者超3000人,涉案金额约3。07亿元,最高单个损失约300万元。3月28日,警方已成功抓获犯亩拿悔罪嫌疑人6名,查封茶叶约10万饼。目前正在追讨其他犯罪嫌疑人,追缴赃款。
9. 虚拟货币交易被骗公安机关会立案吗
虚拟货币交易被骗公安机关立案的可能性不大,因为虚拟货币交易骗局一般涉及的人数多、范围广、金额小、匿名性较强。
公安机关收集取证较难、抓捕行动也难以进行,因为大多虚拟货币骗局的创世运营团队的信息是不公开的,无从取证,也许主谋被抓以后也会成为受害者。
随着虚拟货币的流行,与之相关的纠纷频频出现。近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宗因投资买卖虚拟货币引发的纠纷。法院提醒,虚拟货币的投资交易不受法律保护,投资者要保持清醒理性。
(9)深圳警方虚拟货币扩展阅读:
司法机关对犯罪案件或民事纠纷审查后,决定列为诉讼案件进行侦查或审理的诉讼活动,是诉讼活动的开始阶段。一般包含刑事案件立案、行政诉讼案件立案及民事诉讼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有犯罪事实存在。
2.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犯罪事实,但法律规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立案。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能立案;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
②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③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④依刑法告诉乃论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⑤被告人已经死亡的。
⑥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网络-虚拟货币